李昂《殺夫》是聯合報七十二年度中篇小說獎作品,寫陳林市謀殺親夫,被判處死刑的故事。
林市母親守寡,被她的叔父逐出家門,住在破爛的祠堂裡,一日一位著軍服的男人,壓在阿母身上,阿母臉上有紅豔及貪婪的神情,她嘴裡正啃著一個白飯團,手裡還拿了一個。林市的叔叔帶了數人,將兩人綁在柱子上,後來林市被帶回叔叔家,兩人則不知所終。
林市在叔叔家中,因為叔叔家經濟欠佳,嬸嬸長年臥病,林市做了裡裡外外許多苦差事。林市過了青春期,長成瘦高、不太好看的模樣,沒多久嫁給鄰近以殺豬為業的陳江水,陳江水幾乎天天要林市履行妻子的責任,林市用盡殘餘的力氣,鄰居說她的叫聲就像豬嚎。
只要林市的叫聲不夠大,陳江水就會繼續凌虐林市,她身上處處是青烏印記。陳江水殺豬,刀子抽離,有一份至高的滿足,就像體內的熱流,噴入女性的最深處,就他來說血液和精子有同樣的快感。在普度時,連林市在經期中也不放過,陳江水看到床板上的血塊,有無名的憤怒與清冷的恐怖,他不願見這種歹彩頭。殺豬的陳江水也有不寧的時刻,除了每日祭拜「獸魂碑」外,一次殺到有孕的母豬,讓他感到破壞生命的秩序;另一次是砍掉林市的鴨子,這種血肉模糊,不似殺豬,讓他心裡打了寒顫。
林市救了上吊的阿罔官,她的媳婦和彩送給她一塊花布,林市將花布放在胸前,再看看現在身上泛白不合身的青布衣,眼淚簌簌地流下。
林市和好幾個女人每天一大早在井邊洗衣服,這一天她還沒開始洗衣,卻聽到那幾個女人在譏笑她:早也做晚也做,三里外的人都聽得到叫聲。壞竹出不了好筍,她阿母沒料到,正在爽,女兒跑出去喊救人,才白白地害了她一條命。林市偷聽到之後,洗衣就改在下午,以後碰到鄰居總是低著頭走過。
林市躲不開陳江水,現在她不像以前那樣嚎叫,使陳江水陷入狂暴中,揍她、掐她、擰她,延長在她裡面的時間,林市咬緊牙關,像垂死的小動物般的喘息著。
陳江水用食物控制林市,故意不給她飯吃,林市不就範,不願再像以前那樣大叫,她總是不出聲,她靠偷吃的方式在維生。林市像乞丐那樣的行為,被陳江水發現後,把她帶到屠宰場幫忙,當她手裡抱著一堆內臟和腸子時,林市慘叫一聲,眼睛向上吊,嘴裡流出白色泡沫。
回家後林市精神失常,做了小假人來祭拜阿母,陳江看了很火大,連聲說要幹她老母,林市說,不要幹我老母。陳江水在酒意中一再重複,我幹你老母,還要幹你。一面把她強拉至屋內,一面還揚起帶在身邊的豬刀,在林市眼前比畫,林市不曾掙扎,出聲像小動物般細細的哀求起來。陳江水像往常一樣很快地沉沉地睡著,林市拿起不遠處的豬刀,向陳江水砍過去,像殺豬那樣把陳江水肢解,割下頭來。
這個故事看來很駭人,對林市與陳江水的心理都有深入的刻劃,一個是受虐者,一個是加害者。陳江水大概是最血腥,原始獸性的代表者,他的血氣必須在受虐的女人中才找到出口。當然他還是有良心,也有不安的時刻。
林市受虐,陳江水從精神到肉體對她的施暴,早就超過一般人的極限,但她忍著,只有在刺激已經超過食物的所帶來的滿足與鎮定,精神異常後,她才有了瘋狂之舉:這是極限下的自然反應,許多殺夫的版本雷同,例如二十幾年前轟動台灣社會的鄧如雯殺夫即如此,不過鄧案的凌虐程度不會超過林市案,鄧如雯未被判死,現已出獄,林市如果是在現在,所判的刑應比鄧如雯輕很多。
《殺夫》曾改編拍成電影,女主角是當紅的夏文汐,男主角是白鷹,兩個人外表看來就是知識份子,擔綱演出實在很不像下層社會的卑微人物,尤其是演殺豬的白鷹更是形象差距太大了。
這篇小說當成犯罪心理學來讀相當的精彩,但是當成女性主義文學的典範就捧了太高,一個受虐女只有在精神失常才起來反抗,這不是在說女人完全不能反抗的宿命嗎?全書看到的是女性的壓抑,你會說這是在農業社會下的必然結果,但這是極端情況,一般人不會被折磨到不成人形才挺身而出,所以它不可能具有典型意義;寫女性自主意識的小說很多,這一篇如果說是女性書寫的文獻,恐怕也是非主流的,對於女性的覺醒,幫助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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