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生《王都鄉》寫日治時期一個殘障者,他發現現實社會上很多勞動者,雖非殘障,但都是和他一樣的慘況。王都鄉幼年得了一場病,跛了兩隻腳,只能靠手的移動來幫助。父親幫他娶妻,但都鄉認為父親自私,他要妻子趁早和他離婚,好讓她去尋一光明的前途。妻子不肯,都鄉說人是因襲的動物,環境變了沒有改變你的路向,也就找不到光明的路。你已無法抵抗暴風雨淋身的生活,可憐的動物,是誰知死不知走的屠牛呢?
讓你離去好讓你可回復人的真面目,而我是一個社會的贅瘤了,古董還可以給人家彫,贅瘤呢?我受不了這樣的恥辱,我還有著人性的尊嚴。為什麼我要在苦悶之海泅泳,為什麼不登快樂的彼岸?都鄉自殺,本以為會死了,但一覺醒來並未死去。妻子在一旁安慰他。慈善家也出現了,叫都鄉不可拋棄這樣賢慧的妻子,但都鄉說慈善家都是偽善,靠著我們的存在來遂行他們的詐欺,或圖生意的永固,當然要極力阻止我們這樣的罪人的消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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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鄉看來精神有些錯亂了,他去看醫生,他認為醫生也不是好東西,醫好病要錢,醫不好病也要錢,又是一團詐欺黨。醫生說大約沒有什麼意外了,不過精神還有點異狀的模樣......都鄉說,是誰的異狀,是誰的精神異狀,給我滾出去吧,你們不是人,所以你們不能理解人們的心聲......
都鄉來到了台北的北門,現在效用盡了,生機失了,存在的僅僅是一件廢物,就應該乾乾淨淨結果了一條無意義的半命。為什麼社會還要美其種種的尊稱,延著半命的喘,給彫好奇癖的古董?莫大的恥辱,最大的苦痛,北門啊,世間之大,除了我,也許沒有第二個人能夠理解我的心情吧!
他像浮木一樣來到北門平交道一棵榕樹下行乞,他想間世間人為何都要戴著假面具,不願戴的人也強制他非戴一個不可,就這樣判決我做一件被同情的對象物,不,做一件給人家彫的古董品,拖著這活的屍體,來這十字路口滿足人家的好奇慾。
都鄉不願在家等死,他認為這種拖屍多少也許得算做社會的勤勞,因為這是社會的要求,雖是病態,比起消費部門毒了社會的蠢動,有多一點的意義,比起那些寄生蟲要強多了。
在十字路口有各色的攤販,這一切動的東西好像在恥笑他,輕蔑著他,他恨不得鑽到地下。你們是社會的勞動者而我呢?就這樣榨取你們得來的分配,我不能自我解嘲了,我不能說人家有更惡質的寄生來辯護自己的存在了。你們給我銅錢,你是支出你的觀覽料,你就當老鼠咬你一口,或者瘧蚊偷你一口血,我不能知道你的同情。
都鄉遇到賣杏仁茶的小販,他對都鄉說,你有多少錢了,比我賣杏仁茶還來得快,一個好的人都不及你。都鄉說我是可憐的寄生蟲,我羨慕你做得人的生活,我病好了,我也要像你們一樣做起任何的勤勞。賣杏仁的說,就算是你病好了,怕也不必就會幸福,你以為我們是做著人的生活嗎?一日二十點鐘的勞動,連睡眠都是偷的,一日不過所得七八角,一家五六口最低的生活費要多少?老妻害病花了六十錢,就是一日的伙食。天冷孩子要夾裘,要多少錢呢?唉,真不要說了,這是人的生活,恐怕人的生活要哭了。倒不如像你那樣不具(殘障),樂得不勞碌渡到死吧。是不是?
都鄉想這個仁兄大概走錯路了,這麼多人做同樣的事,生意怎麼會好,還是轉途吧,你不屑聽,你可憐的啊,你又是一匹的屠牛......都鄉回到家後,突然發現自己可以走了,他很高興,馬上要找鄰人來見證,但鄰人懷疑他要來偷東西,鄰人說人心在內,你怪不得我提防,賊是人做的,尤其是好好的人做得賊。